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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證書,一場訴訟,一次警醒
2023年中,成都晨光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面臨重大工程投標,卻卡在了建造師資質這道關口。一級房建建造師市場稀缺,內部又無人持證,晨光最終選擇外部尋求“資質支持”。
這家企業找到了瑞禾商務咨詢公司。瑞禾承諾可以推薦合適的“持證人才”,供其“掛靠使用”,并以《人才服務委托合同》的形式達成合作。
合同約定:瑞禾推薦注冊建造師李悅掛靠至晨光公司,晨光分三期支付19000元作為服務費用。
從表面看,這是一次再正常不過的“人力資源服務”,但事實卻逐步走向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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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變:掛靠人中止合作,證書注銷
合作伊始,晨光公司如約支付了17000元。然而在第三期款尚未支付時,掛靠人員李悅突然將其建造師證書注銷,導致晨光的項目資質直接失效。
調查后發現,李悅與其他公司也有掛靠合作,因另一方拖欠報酬,她選擇撤銷證書。問題是:瑞禾并未提前向晨光披露這一隱患。
晨光公司反應迅速,第一時間要求瑞禾退款,對接人雖口頭答應,但多次以“內部流程”“上級審批”為由拖延處理。
多次溝通無果,晨光寄出律師函,最終決定通過訴訟手段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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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合同無效,退款協議有效
案件進入法院,晨光公司提供了關鍵證據,包括:
? 《人才服務委托合同》
? 轉賬憑證
? 李悅出具的聲明
? 微信溝通記錄
? 律師函副本
? 委托代理協議與發票
法官在審理中認定,《人才服務委托合同》雖打著“推薦人才”名義,實質卻是對注冊建造師證書的“有償掛靠”安排,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整治掛證行為的通知》等政策,擾亂行業管理秩序,違背公序良俗,依法認定為無效合同。
但在案件審理階段,晨光公司與瑞禾曾達成《退款協議》,明確退款金額為18000元,法院認定該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最終裁判結果:瑞禾公司需向晨光公司返還18000元,并駁回晨光提出的其他賠償請求。若未按時履行,還需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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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讀:掛靠之下,隱藏的法律雷區
1. 合同無效,是否全額退款?
《民法典》第157條明確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本案中,本應返還17000元,但由于雙方重新簽訂了《退款協議》,約定18000元,法院據此判定以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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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怎么識別“偽裝成人才服務”的掛靠行為?
關鍵在于合同的實質目的。如果“人才服務”只是幌子,實際為將注冊證書掛名使用、未建立真實勞動關系、未實際參與工作,即可認定為違法掛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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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無效,能不能索賠?
能否索賠取決于是否存在過錯。若一方在訂立合同時存在欺瞞、重大遺漏或違反法律的行為,可能承擔損害賠償。但在本案中,晨光公司自身也應知悉掛證行為違法,因此法院未支持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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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合同中的違約條款還有效嗎?
合同被認定無效,則相關違約條款自然失效,因其依附于合同本身。但造成損失的責任仍可依據侵權或締約過失等法律原則另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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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教訓:別讓“證書”成為法律雷點
這起案例表面是掛證糾紛,本質是企業對合規邊界模糊不清。晨光公司作為建設企業,對建造師掛靠的法律風險理應清楚,卻依然選擇鋌而走險,以“服務合同”包裝本質違法行為,最終釀成退款糾紛、項目延誤、信譽受損三重損失。
瑞禾公司作為中介,也因協助掛靠行為卷入法律訴訟,不僅損失了客戶,也將自己置于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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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掛證嚴打”背景下,任何繞過合規流程的“捷徑”,都有可能演變為法律危機。無論是企業還是中介,都必須清楚一件事:?
資質不能買,證書不能租,紅線不能碰。
否則,一份看似簡單的服務合同,可能就是引爆法律風險的導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