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的通知》。監理企業在申請資質新辦、升級、增項、延續業務時,對注冊類人員指標按照相應專業乙級資質標準要求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強化對我省1700多家工程監理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做好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規范全省監理行業市場秩序,優化提升建筑市場營商環境現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監理企業在申請資質新辦、升級、增項、延續業務時,對注冊類人員指標按照相應專業乙級資質標準要求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關于做好陜西省監理工程師注冊審批取消街接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16﹞197號)同時廢止。
三、凡與此通知要求不一致的,請按此通知執行。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3月30日
《關于做好陜西省監理工程師注冊審批取消街接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陜西省監理工程師注冊審批取消后銜接工作的通知? ? ? ? ? ?
陜建發〔2016〕197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監理企業: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要求,省廳下發了《關于取消陜西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的通知》(陜建發〔2015〕182號),2015年8月13日起取消省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為確保我省工程監理企業平穩過渡,結合我省監理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以下資質的企業,持有省級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作為注冊人員繼續執業,可在企業間變更。但新申請和增項申請監理資質不作為注冊人員予以認定。
二、參照住建部《關于征求〈關于允許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取得監理工程師注冊資格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建市監函〔2014〕151號)精神,注冊在監理企業的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經監理企業對其進行監理業務培訓,在省注冊中心備案后,可在陜擔任二類及以下工程的項目總監,并作為注冊人員申請乙級、丙級資質。
三、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2.0.8條規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委托省監理協會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專業監理工程師培訓(不得收取培訓費),培訓考核合格后發放陜西省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擔任相應專業監理工程師,但不能作為資質申請注冊人員。省級監理工程師取消后,原取得的省級監理工程師證可換發相應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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