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化施工、監理企業資質變更、重組、合并、分立有關事項辦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企業:
? ?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規范企業資質變更、重組、合并、分立等行為,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關于印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07〕190號)等文件規定,現將我市施工、監理企業資質變更、重組、合并、分立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質變更
(一)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變更
企業因營業執照的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相應內容的:
1.住建部審批或下放安徽省住建廳審批的資質(上述2類資質,以下簡稱:省部審批資質):由住建部或安徽省住建廳審批。
2.安徽省住建廳委托市級審批的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和合肥市級審批的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一條)(上述3類資質,以下簡稱:市級審批資質):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材料,均由我局初審、審批。
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原件掃描件、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或電子證書)、《營業執照》(新、原)原件掃描件(上述材料,以下簡稱:材料1)。辦理平臺:發證機關為省級住建部門的:http://117.68.7.137:7006/(以下簡稱:平臺1);發證機關為市級住建部門的:https://cxjsj.hefei.gov.cn/jw_home/hfjs_bmfw.html(以下簡稱:平臺2)。
(二)企業地址變更
企業因營業執照的住所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詳細地址的:
1.合肥市行政區域內變更
(1)省部審批資質:我局按簡單變更要求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
(2)市級審批資質: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材料,均由我局初審、審批。
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
辦理平臺:見“一、(一)2.”
2.合肥市變更至省內其他地市
(1)省部審批資質:我局按簡單變更要求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辦理平臺:平臺2。
(2)市級審批資質:我局按簡單變更要求初審、省內其他地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辦理平臺:平臺2。
3.合肥市變更至省外
省部審批資質、市級審批資質:我局均按簡單變更要求初審,并向安徽省住建廳出具同意遷出報告,由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企業申請變更地址的報告。辦理平臺:平臺2。
4.省內其他地市變更至合肥市
(1)省部審批資質:由企業原注冊地的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
(2)市級審批資質: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材料,由企業原注冊地的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我局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辦理平臺:見“一、(一)2.”。
5.外省變更至合肥市
(1)省部審批資質:由企業原注冊地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地址變更函、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
(2)市級審批資質:由企業原注冊地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同意遷出函、我局按照省住建廳相關要求或按照簡單變更要求審核(審批)。我局審核同意后,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職稱人員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等文件要求變更到位,并按規定申請重新核定。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附件1。辦理平臺:見“一、(一)2.”。
二、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
對涉及的雙方企業均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為“失信懲戒(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等不良信息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辦理。
1.合肥市行政區域內重組、合并、分立
(1)省部審批資質:我局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附件2。辦理平臺:平臺2。
(2)市級審批資質:我局初審、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附件2。辦理平臺:見“一、(一)2.”。
2.合肥市重組、合并、分立至省內其他地市
(1)省部審批資質:我局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企業申請分立(合并)的報告、附件2。辦理平臺:平臺2。
(2)市級審批資質:我局初審、省內其他地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企業申請分立(合并)的報告、附件2。辦理平臺:平臺2。
3.合肥市重組、合并、分立至省外
省部審批資質、市級審批資質:我局初審、向安徽省住建廳出具同意分立(合并)的報告,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企業申請分立(合并)的報告、附件2。辦理平臺:平臺2。
4.省內其他地市重組、合并、分立至合肥市
(1)省部審批資質:由原企業注冊地的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
(2)市級審批資質:由原企業注冊地的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我局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附件2。辦理平臺:見“一、(一)2.”。
5.外省重組、合并、分立至合肥市
(1)省部審批資質:由原企業注冊地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分立(或合并)函、安徽省住建廳審核(審批)。
(2)市級審批資質:由原企業注冊地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分立(或合并)函、我局審核(審批)。辦理方式: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附件2。辦理平臺:見“一、(一)2.”。
三、其他情形
(一)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等文件要求,需對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生產場所進行考核。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預拌混凝土資質的地址變更以及重組、合并、分立,需經相應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后,我局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等文件要求開展現場核查。我局核查通過后予以辦理。
辦理方式:步驟1(申請現場核查):線上提交。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縣(市)區和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步驟2(提交地址變更(或重組、合并、分立)申請):待我局現場核查通過后,企業從線上提交地址變更(或重組、合并、分立)申請,企業需提交材料:材料1(或附件2)、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辦理平臺:平臺2。
(二)省住建廳委托(下放)肥西縣、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審核的資質
按照省住建廳《關于開展省級權限內建筑業企業資質委托部分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22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屬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安徽省住建廳委托審批),且符合下列情形的,由肥西縣住建局、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職能部門等初審(審核)。
1. 資質重組、合并、分立。①在肥西縣、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資質重組、合并、分立;②從肥西縣、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重組、合并、分立至其他地市(含省內、外地市);③從外省市、本省其他地市、本市除肥西縣和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以外的其他縣(市)區和開發區,重組、合并、分立至肥西縣和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
2.變更。①肥西縣和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變更;②企業地址在肥西縣或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區域內變更、從肥西縣或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區域變更至其他地市(含省內、外地市)、從其他地市(含省內、外地市)和本市其他行政區域變更至肥西縣或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區域。
3.辦理平臺:由肥西縣住建局、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職能部門等自行確定。
四、附則
1.涉及到省住建廳委托(下放)審批的資質,請肥西縣住建局、合肥自貿區相關區塊等職能部門參照執行。
2.《關于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服〔2021〕11號)同時廢止。?
? ? ?附件:1.外省資質變更至(遷入)合肥市材料目錄.docx
? ? ? ? ? ? ? ? 2.重組、合并、分立材料目錄.docx
? ? ? ? ? ? ? ?3.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doc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