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州發布關于貫徹落實《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的實施細則,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2022年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含工程總承包類)投標報價分別低于招標控制價的90%、85%,作為異常低價。招標控制價的組價編制文件原則上應與招標文件同時發布,嚴禁違規上浮或下調招標控制價。
6月2日,安徽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通知明確:
1、2022年全省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含工程總承包類)投標報價分別低于招標控制價的90%、88%、85%,作為異常低價。
2、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預留該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3、特大型或技術特別復雜的房建市政工程(含工程總承包類)(見附件1)適用聯合體投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4、合肥、蕪湖、蚌埠等有條件的市要積極按照綜合評估法三階段評審流程組織實施(見附件2)
再見,最低價中標!
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對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建立最優品質中標制度的建議》給予了明確答復:將調整最低價優先的交易規則,研究取消最低價中標的規定,取消綜合評分法中價格權重的規定,按照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著力推進優質優價采購。
2019年底,發改委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
一、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異常低價競標。
發現投標人的報價為異常低價,有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應當要求投標人在合理期限內作澄清或者說明,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不能說明其報價合理性,導致合同履行風險過高的,應當否決其投標。
二、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投標項目實際需求和技術特點,從以下方法中選擇確定評標方法:
(一)綜合評估法,即明確投標文件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
(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即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人候選人的評標辦法;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異常低價的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評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僅適用于具有通用的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項目。
國家鼓勵招標人將全生命周期成本納入價格評審因素,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全生命周期內能源資源消耗最低、環境影響最小的投標。
三、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第四十三九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但是在不影響公平的前提下,招標人可以與投標人就投標方案的實施細節進行談判。
由此可見,“最低價中標"這一行業內廣為訴病的問題將逐漸退出舞臺!
各縣(區)住建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各園區規劃建設局(部)及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依據《關于切實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號)》和《關于請研究論證有關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建議的函》,現就切實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含工程總承包類)投標報價分別低于招標控制價的90%、85%, 作為異常低價。
二、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在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前不少于30日發布招標計劃,發布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招標人、項目概況、投資額(或合同估算價)、資金來源和計劃招標時間等。
三、規范招標控制價編制活動,招標控制價的組價編制文件原則上應與招標文件同時發布,嚴禁違規上浮或下調招標控制價。
四、特大型或技術特別復雜的房建市政工程(含工程總承包類)(見附件1)適用聯合體投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聯合體投標。
五、勘察、設計招標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用勘察方案、設計方案招標或者勘察、設計團隊招標。評標應當以投標人的業績、信用和勘察、設計人員的能力以及勘察、設計方案的優劣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
六、評標辦法中方案類(施工組織設計等)分的設置:
七、**項目評標辦法中設計方案分值設置最高為20分。
八、除**項目評標辦法中設計方案可選擇“明標”或“暗標”評審方式,施工組織設計應采用“暗標”評審方式。
九、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 ? ? ? ? ? ? ?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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