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住建廳關于建造師掛證處罰不斷下發,不少建造師證書被注銷,很多人比較好奇究竟掛證是如何被查出來的?下面325建筑網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掛證”是如何被查出來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相關信用信息平臺數據進行比對。
該方法通過“四庫一平臺”,即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各省市建設的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通過內部信息數據比對,主要查處的是“一人多單位注冊的‘掛證’”。
一人多單位注冊,無論是一人多證多單位注冊,還是一人一證多單位注冊,都將被發現查處。有人說,我在兩個省不同單位注冊,這種情況省監管平臺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管平臺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情況。
該方法將社保信息與住建部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人員注冊信息進行比對。
社保信息確定人員工作單位,注冊信息確定證書注冊單位,兩者一致,確定為人證合一;兩者不一致,確定為人證分離,將被認定為“掛證”。方法2主要查處的是“人證分離的‘掛證’”。
方法3、對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證合一”的情況,通過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查處,查處成本相對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幾種:
1)通過檢查指紋、人臉識別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門了解執業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2)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直接到達項目現場,了解執業人員是否在崗,向相關人員詢問項目信息,若不知曉,可判定為“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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