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佛山市順德區促進建筑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支持區內建企做大做強
1、企業或集團公司總部在順德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的建筑企業,主營業務年度收入(以上一個自然年計算)首次超過100億元的,最高獎勵1000萬元;首次超過500億元的,最高獎勵5000萬元。
2、在2020年1月1日后主項資質首次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或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建筑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的獎勵;
3、首次晉升為施工總承包一級或設計行業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獎勵;
4、凡順德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超過2000萬元且已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選用順德建筑企業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5、順德區外的施工承包企業將項目中超過1000萬元的專業(含勞務)工程合法分包給順德建筑企業承接的,對該順德區外施工承包企業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對年度經濟貢獻在500萬元以上的順德建筑企業,每年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7、在順德區外承攬業務的順德建筑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當年區外承攬業務對順德實際經濟貢獻超基數部分的50%給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新進建企落戶發展
1、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
2、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打造順德建筑名片
1、獲得魯班獎、詹天佑獎、大禹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參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廣東省市政優良樣板工程、廣東優質水利工程獎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獲廣東省優秀建筑工程裝飾獎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獲得廣東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廣東優質水利工程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最高不超過3萬元。?
鼓勵發展高新技術,推廣綠色建筑
1、新認定為國家、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建筑企業,分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新認定為國家、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生產企業,分別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鼓勵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對于被國家、省認定為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的,分別獎勵施工總承包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最高不超過25萬元。
4、獲得國家級工法稱號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同一年獲得多個工法稱號的,只獎勵一次。
5、獲得綠色建筑運行標識三星(國家級)、二星(省級)的項目,分別獎勵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其它
1、建立優質建筑企業認定入庫制度,相關監管部門、建設單位等在企業服務、承接業務、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優待。
2、對建筑業企業引進符合相關人才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人才補貼、專家公寓、人才公寓、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佛山市順德區促進建筑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的通知
順府辦發〔2021〕1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部門,市垂直管理各單位:
《佛山市順德區促進建筑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反映(聯系人:肖志勇、趙秉鈞,聯系電話:22836510、22836412)。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7日
佛山市順德區促進建筑業發展扶持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區建筑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優化建筑產業結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扶持我市建筑企業做大做強的意見》(佛府辦〔2015〕1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建筑企業,是指工商注冊地、資質注冊地(需要資質的企業)、稅務登記地及統計關系在順德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從事工程建設,建筑業服務、咨詢、信息化互聯網業務的企業。?
第三條 ?設立順德區建筑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用于順德區建筑業發展扶持獎勵,由區住建水利部門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并申請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涉及以經濟貢獻作為基數的項目扶持資金按照屬地原則,由區和企業所在鎮(街道)兩級財政按稅收分成比例承擔。
第二章 支持區內建筑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并在2020年1月1日后主項資質首次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或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建筑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的獎勵;首次晉升為施工總承包一級或設計行業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給予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獎勵;具有上市條件的建筑企業,列入區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培育。?
第五條 ?同時擁有多項資質的建筑企業,只能選取其中一個資質申請提升資質獎。建筑企業資質在本辦法有效期內多次提升的,以補差原則進行獎勵,按照更高級別資質的獎勵金額補足差額。?
第六條 ?已具有以上資質的區內建筑企業與其他企業通過收購、并購、重大資產重組等形式成立資質等級相同的新企業不能享受落戶獎獎勵。?
第七條 ?鼓勵順德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優先選用順德建筑企業,凡順德區范圍內的社會投資超過2000萬元且已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選用順德建筑企業的,按最高不超過在該項目中建筑企業對順德的年度經濟貢獻的50%給予投資方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此項獎勵全區年度限額2000萬元,當申請獎勵資金超過年度限額時,以項目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排序發放,發完即止。?
第八條 ?順德區外的施工承包企業將項目中超過1000萬元的專業(含勞務)工程合法分包給順德建筑企業承接的,以該順德建筑企業在項目中對順德年度經濟貢獻30%作為參考依據,對該順德區外施工承包企業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此項獎勵全區年度限額1000萬元,當申請獎勵資金超過年度限額時,以項目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排序發放,發完即止。?
第九條 ?對年度經濟貢獻在500萬元以上的順德建筑企業,以上一會計年度該企業的經濟貢獻為基數,按照最高不超過當年實際經濟貢獻超基數部分的50%給予獎勵。低于上一年度該企業年度經濟貢獻的,不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條 ?鼓勵順德建筑企業到區外承攬業務,凡在順德區外承攬業務的順德建筑企業,以上一年會計年度該企業區外承攬業務對順德的經濟貢獻為基數,按照最高不超過當年區外承攬業務對順德實際經濟貢獻超基數部分的50%給予獎勵。低于上一年度該企業區外承攬業務對順德年度經濟貢獻的,不予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本條與第九條不能同時適用。?
第十一條 ?企業或集團公司總部在順德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的建筑企業,主營業務年度收入(以上一個自然年計算)首次超過100億元的,最高獎勵1000萬元;首次超過500億元的,最高獎勵5000萬元。若已享受市、區同類政策扶持的,則不能重復享受。?
第十二條 ?提供金融政策助力支持。積極為區內建筑企業舉辦銀企合作對接交流會,鼓勵金融機構與區內建筑企業合作,進一步拓寬區內建筑企業的融資渠道,為企業提供寬松的資金環境。區金融工作機構對本區具有競爭力、信譽好、業績優良的骨干企業加大資金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幫助區內建筑企業解決信貸額度或優惠貸款利率問題,協調金融機構為企業出具資信證明。鼓勵金融機構對區內建筑企業予以辦理工程保函、履約擔保等業務,支持區內建筑企業拓展市場,做大做強。
第三章 支持新進建筑企業落戶發展
第十三條 ?2020年1月1日后在順德工商注冊登記的建筑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落戶獎勵政策。?
(一)新引進的建筑企業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或一級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
(二)符合順德建筑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具有重大產業支撐作用,經區政府批準,重點引進的建筑企業。?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條件,給予新落戶的建筑企業落戶獎勵。?
(一)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200萬元;?
(二)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第十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條件,重點引進的建筑企業和為建筑業鏈條提供互聯網、物聯網、區塊鏈、BIM、信息智能化等技術服務的建筑業信息平臺或機構,在順德區年度經濟貢獻總額達150萬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另行獎勵扶持。?
第十六條 ?建筑企業取得落戶獎勵后提升企業資質的,以補差原則進行獎勵,按照更高級別資質的獎勵金額補足差額。
第四章 打造順德建筑名片
第十七條 ?鼓勵創造優質工程,打造順德建筑名片,對在順德區范圍內獲得獎項的建設工程參建單位(不限于順德建筑企業)予以獎勵。對獲得獎項的優秀順德建筑企業,予以獎勵。?
(一)鼓勵打造精品工程。?
1. 獲得魯班獎、詹天佑獎、大禹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參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 獲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廣東省市政優良樣板工程、廣東優質水利工程獎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 獲廣東省優秀建筑工程裝飾獎的,獎勵承建單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 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 獲得廣東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廣東優質水利工程獎的,獎勵勘察設計單位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二)鼓勵發展建筑高新技術,推廣綠色建筑。?
?1. 新認定為國家、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建筑企業,分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 新認定為國家、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生產企業,分別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 鼓勵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對于被國家、省認定為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的,分別獎勵施工總承包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最高不超過25萬元。?
4. 企業主編工程建設國家級、省級標準的,按《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標準化戰略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8〕35號)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5. 獲得國家級工法稱號的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同一年獲得多個工法稱號的,只獎勵一次。?
6. 獲得綠色建筑運行標識三星(國家級)、二星(省級)的項目,分別獎勵建設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以上獎勵屬項目獲獎的,獎勵資金由工程項目所在地區、鎮(街道)財政按照稅收分成比例進行發放;屬企業獲獎的,獎勵資金由企業所在地區、鎮(街道)財政按照稅收分成比例進行發放;同一項目(企業)獲得不同級別獎項僅按最高級別獎勵。?
第十八條 ?大力引進建筑行業人才,對建筑業企業引進符合相關人才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人才補貼、專家公寓、人才公寓、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積極培養本地建筑業優秀人才,定期組織其研究本區建筑行業發展特色,發展順德建筑業文化,注重技術的傳承,工匠精神的宣傳,及建筑業人才的重視。同時利用佛山扶持通,向順德建筑業人才宣貫佛山對人才的扶持政策,并為順德優秀建筑業人才提供便利的扶持申報渠道。
第五章 優質建筑企業認定入庫
第十九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企業,建立優質建筑企業認定入庫制度,相關監管部門、建設單位等在企業服務、承接業務、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優待。?
第二十條 ?名列順德區優質建筑企業庫名錄中的企業,可按資質依法依規參與采取區內制定的相關辦法進行招標的區財政投資項目投標活動,參與過程中須遵守相應的管理辦法及適用程序。鼓勵經核準不進行招標的財政投資工程項目選擇我區具備相應資質的優質入庫建筑企業為項目承包人。
第六章 獎勵扶持申請
第二十一條 ?申請條件:?
(一)新引進的建筑企業自順德工商注冊登記后或區內企業資質提升后,累計經濟貢獻超過擬申請的獎勵金額,方可提出獎勵申請。?
(二)涉及連續獎勵扶持措施的,建筑企業需每年度向區住建水利部門提出申請,本辦法所有扶持或獎勵的建筑企業其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扶持獎勵的建筑企業,應于每年5月底前報送以下申請材料(材料一式兩份,提供原件復核):?
(一)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
(三)相關資質證書;?
(四)其他用于說明扶持獎勵項目申報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圍:?
1.涉及獲獎建設項目獎勵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涉及經濟貢獻獎勵的,提供納稅證明或相關審計報告;?
3.未獲區內其他扶持政策支持的書面承諾。?
第二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扶持獎勵的建筑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企業向區住建水利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二)區住建水利部門初審;?
(三)區住建水利部門征求屬地鎮(街道)、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意見;?
(四)公示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證無效的,方可取得相關扶持和獎勵。?
申請并獲批準的扶持獎勵或補貼,由區住建水利部門在下一年度發放給申請企業。?
第二十四條 ?申請企業應通過佛山“扶持通”平臺(網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注冊申請扶持資金。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獲得落戶獎勵的企業,須出具承諾書承諾企業自獲獎后在順德存續期在10年以上;獲得區內建筑企業資質晉升獎勵的企業,須出具承諾書承諾企業自獲獎后在順德存續期在5年以上。存續期內,建筑企業不得抽走注冊資金或將注冊地址遷出順德區,否則須退還獎勵或補貼(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六條 ?對同一獎勵扶持事項既符合本辦法規定,又符合順德區其他獎勵扶持政策的(包括上級政策要求區級配套扶持的),只能選擇其一申請。企業按本辦法申報獎勵扶持的,須提供未獲得區內其他獎勵扶持政策的承諾說明,不得重復享受。同一項目或者符合本辦法同一獎勵扶持依據的,按照從高補差的原則進行獎勵扶持。?
第二十七條 ?獎勵扶持的申請主體,如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區住建水利部門會同區有關部門追回已發放的資金;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內申請并獲批準的企業,在本辦法到期后,涉及連續獎勵扶持措施的,延續至獎勵扶持完畢。?
本辦法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會財政、經促、稅務等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