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設領域,證書掛靠現象由來已久。持證人無需實際參與工作,僅憑一本證書便能收取數千至數萬元的“掛靠費”;而企業則借此補足人員資質要求,順利參與投標、通過資質審核。這種看似“互利”的行為,卻埋下了諸多隱患。
北京的張先生自從在社交平臺上公開持有一級建造師證書后,便不斷收到中介的私信邀請掛靠。他分享的“報價單”顯示:在貴州、湖北,3個月的掛靠費可達5000~6000元,而在浙江,一年能拿1.7萬至1.8萬元,甚至還有企業承諾“全額代繳社保”,掛靠人“只等收錢”。
所謂“掛證”,即持證人將資格證書掛靠在非任職單位名下,不參與該單位實際工作,卻獲取報酬。此行為不僅違反建筑法和注冊管理相關規定,更在實質上造成了“人證分離”,成為質量與安全事故的隱患源頭。
其一,制度需求與現實缺口之間的矛盾。工程企業為完成招投標或維持資質,往往需要配備大量專業技術人才,如一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等。但在實際運營中,部分企業無法在短時間內吸引或留住足夠持證人才,便轉而依賴“掛證”來應付監管。
其二,考證熱潮和“證值”誘惑催生市場。不少人尤其是自由職業者、轉行者乃至退休人員,通過集中考證囤積多個工程類證書,專門謀求高價掛靠。例如湖南的徐俐俐就持有多個證書,曾明確表示:“哪個證價格高就掛哪個。”
其三,監管信息孤島,查處難度大。雖然現行制度嘗試以“唯一社保”綁定單位與證書,要求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一致,以此防范掛證。但實際中,中介、企業和持證人可通過偽造勞動合同、代繳社保等方式“合規造假”。尤其非國企、事業單位背景的企業,往往監管更為松散。
從理論上講,“唯一社保”制度可一定程度上打擊掛證,但在執行上仍有漏洞。例如,有些企業為掛證者繳納最低基數社保,并安排其“遠程辦公”名義掩蓋實際不在崗的事實;而短期掛靠更直接繞開社保環節,僅靠“虛擬聘用”就完成了掛靠目的。
此外,一些從業人員在離職或轉行后,故意將證書和人事檔案“留在”前單位,繼續“吃空餉”,這種形式更加隱蔽,難以界定是否屬于違法掛證。
近年來,隨著住建部和人社部的持續治理,多地加大了對掛證行為的查處力度,掛靠市場“紅利”逐步收縮。不少受訪者反映,如今證書掛靠價格大幅下跌,個別證種如造價師、監理工程師,一年掛靠費用不足以覆蓋考證投入。
更重要的是,法律風險不斷上升。一旦掛靠的工程項目發生安全事故,作為“掛名”項目負責人的持證人可能被追責,甚至面臨刑事責任。同時,持證人還可能被吊銷證書,終身失去執業資格。
要徹底根治掛證亂象,需要多方面協同推進:
1.構建統一的人才信息平臺,實現注冊單位、社保繳納、執業狀態的三方數據互通,避免信息孤島。
2.加強資質管理改革,減少對“證書數量”的剛性要求,更注重實際能力和項目管理績效。
3.推動“實名制管理+現場監督”制度落地,通過人臉識別、遠程巡查等技術手段,確保項目現場技術人員“人在崗、證在崗”。
4.提升職業榮譽感和薪酬體系,讓真正持證上崗的技術人員獲得合理回報,而非“吃苦的少賺,掛證的得利”。
證書掛靠是工程建設領域長年積弊的縮影,其存在不僅扭曲了行業公平,也直接威脅項目質量與公共安全。隨著監管趨嚴、市場趨冷,掛證不再是穩賺不賠的買賣。真正的工程建設,不是靠一本證書撐起來的,而是靠專業、責任與堅守筑牢的。要讓“證為人用、人證合一”成為常態,還需法治、行業與職業三方面共治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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