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工程建設行業中,“掛證”行為長期以來都是住建部門重點打擊與整治的對象。所謂“掛證”,是指注冊工程師或建造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將其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在與本人無實際聘用或工作關系的單位,以便該單位用于資質申報或項目投標,而實際人員并未在崗履職。這一行為不僅破壞了行業公平,也給項目質量和安全埋下了隱患。
隨著“人證合一”監管機制逐步完善,住建部門聯合人社、稅務等多個職能單位,采取社保核查、公積金比對、工作記錄追蹤、實名制平臺數據聯查等多種手段精準識別“掛證”現象。尤其在近年來“電子社保核驗+工程項目實名制+注冊證書數據統一聯網”機制推進下,證書掛靠的隱蔽性和操作空間已大大壓縮。
在這場日益嚴格的監管風暴中,部分人員卻因歷史原因或特殊工作安排被誤判為“掛證”,導致證書被暫停注冊、個人被列入黑名單、所在單位資質受限,嚴重影響職業發展與企業運轉。這類“誤傷”情況在實踐中并不罕見,引發了業界大量關注和反饋。
為解決上述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近期發布通知,明確界定了六類不屬于“掛證”的情形,并依據住建部《建辦市函》等相關文件,指導各地在執法和管理中應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精準認定。
一、六類暫不認定為“掛證”的情形
根據天津市住建委公布內容,以下六種情況在認定是否構成“掛證”時,應當區別對待,暫不作為“掛證”處理:
1.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提前退休人員
已正式退休或提前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即使注冊證書尚未注銷,也不應認定為“掛證”。這類人員不再屬于勞動合同義務主體,社保繳納終止或轉移至個人賬戶屬于正常情況,不應因無法提供單位繳納社保記錄而被判定為掛證。
2. 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實際在下屬企業工作
部分事業單位在體制改革過程中將工程業務剝離至下屬企業或控股公司,但人員身份仍屬原事業編制。此類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服務于企業項目,但其社保仍由原事業單位統一繳納,造成“單位社保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的表象。這種特殊體制背景應當被充分理解和接受,不應一刀切認定為掛證。
3. 高校在職教師受聘于校屬工程類單位
許多高校附屬勘察設計院、監理公司或造價單位聘用本校教師或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管理與技術服務。這些人員雖由高校統一繳納社保,但在工程實踐中有實際履職。根據住建部此前文件精神,這類情況應被視為“有實際工作關系”,不屬于掛證范疇。
4. 軍隊自主擇業人員
自主擇業軍轉人員因國家政策原因,其社保模式不同于普通企業員工。部分人員未由注冊單位繳納社?;蛱幱诜莻鹘y繳納狀態。這類人員在新單位實際參與工作,應根據退役政策背景進行判斷,不應因社保形式特殊而直接認定為掛證。
5. 因企業改制或征地拆遷而買斷社保
在部分企業轉制或搬遷過程中,員工的社保關系可能被“買斷”,由此造成短期社保空檔。這種情況并不代表該人員未在單位履職,也不意味著其證書存在掛靠行為,仍應結合勞動關系及工作實際進行全面評估。
6. 其他有法律法規或國家政策依據的情形
一些特殊情形,如國家規定允許的異地繳納社保、對口援建項目人員借調、國際項目外派人員等情況,如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也不應認定為掛證。
二、誤判為“掛證”怎么辦?
對于符合上述六類情形的人員,如果在實際工作中被住建部門認定為“掛證”,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訴:
1.第一時間聯系當地住建主管部門,提供書面說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退休證明、單位改制文件、任職合同、工作安排函、實際在崗記錄等;
2.提交社保繳納情況說明,如無法提供注冊單位社保記錄,應詳細說明原因及相關政策依據;
3.申請復核或聽證,依法依規維護合法權益,避免因誤判導致職業聲譽受損。
住建委此次的文件,既是對政策的細化落實,也是對工程技術人員職業權益的一種保護。它表明在打擊“掛證”行為的同時,監管部門也在積極優化政策執行的溫度與彈性,避免因技術性偏差造成“大棒齊下”的誤傷。
三、“掛證”治理的趨勢與思考
從近年來住建部的政策導向和平臺功能演進可以看出,對掛證行為的打擊不會松懈,反而會更加精準、智能、系統化:
1.以社保、薪資、打卡記錄、項目實際參與等數據為基礎,推動人證合一落實;
2.將工程從業人員納入實名制平臺管理,實時跟蹤證書動態與崗位履職情況;
3.通過平臺自動預警功能,對不達標企業資質進行動態核查并限期整改;
4.對惡意掛證企業及個人進行聯合懲戒,納入失信記錄,限制參與投標、注冊、評優等活動。
在這一過程中,工程從業者也應正視職業發展的新形勢??既∽C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將證書價值從“掛靠工具”轉化為“能力標識”,實現從“證書掛靠”向“專業履職”轉變。
“掛證”不是工程人的出路,打擊“掛證”也不應誤傷真正履職的人。天津住建委明確六類非掛證情形,為行業釋放出積極信號:監管不再一刀切,而是依法合規、實事求是;合格的從業者不再受冤屈,行業環境更加清朗、公正。
對個人而言,擁有證書只是第一步,關鍵還在于提升履職能力、項目經驗和行業綜合素質。在監管技術持續升級的背景下,靠掛證“躺贏”的時代已經過去。唯有立足崗位、深化專業、緊跟政策,才能在建筑行業的長跑中站穩腳跟、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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