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掛靠為什么能夠不唯一社保?這要從建筑行業的現狀和相關政策執行的實際操作談起。所謂證書掛靠,是指企業將需要的資質證書掛在自己的名下,以滿足資質審核的要求。然而,由于各地社保系統尚未實現全國聯網,導致一些證書持有者能夠同時在多個地區掛靠不同單位,這就形成了所謂的“非唯一社保”。
目前,社保未聯網是證書掛靠不唯一的主要原因。盡管有些地區可以通過入庫查詢到全國社保信息,但多數地區尚未具備這一條件。即便在一些信息相對較為透明的地區,核查方式也主要集中在對轄區內資質單位的社保繳納情況進行抽查,而非查證全國范圍內的唯一社保。地方住建部門在核查時,往往是提前發布通知,要求相關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對人員資質、社保繳納等進行整改,補足相關證件和社保繳納記錄。即使在核查期間發現問題,通常也會給予整改期限,只有在整改完成后再進行復查。因此,這種核查方式為非唯一社保的掛靠提供了空間。
目前的行業環境下,不唯一社保比唯一社保更容易操作。一方面,唯一社保要求五險齊全,而許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通常只按需購買一險,或者僅為員工繳納幾個月的社保費用,滿足最低的合規要求。另一方面,唯一社保的持證人員一般要求全職,社保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而不唯一社保的掛靠形式更靈活,可以讓證書持有人通過掛靠賺取額外收入,同時企業也可以避免支付高昂的社保費用。因此,不唯一社保成為了許多企業的首選。
一些人想象中的核查是住建局對轄區內所有資質單位逐一審查,核實每個證書持有人的社保、職稱、工作情況等,但現實中的核查往往是形式化和階段性的。住建局通常在進行動態核查前會提前三個月發出通知,給企業時間去補充證書和完善社保繳納。這樣一來,企業可以通過臨時掛靠證書、繳納社保來滿足核查要求。而對于社保繳納的核查,主要是檢查企業是否為掛靠人員繳納了社保,而非核查該人員的社保是否在全國范圍內唯一。即便核查后發現人員不足,企業也會得到整改期限,只要在期限內整改到位,企業就能繼續保持資質。
結論:證書掛靠能夠不唯一社保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保系統尚未實現全國聯網,地方核查不嚴格,以及行業內對唯一社保的成本顧慮。當前的核查機制更多是注重形式上的合規,而非實質上的唯一性核查,這也就為證書掛靠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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