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在4月8日發布了一份通知,針對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審批工作進行了嚴格規定。這項通知是基于近期對河南省建筑市場的監管發現的一系列問題而制定的。通知中包括以下幾個主要內容:
對于被省監管平臺標注為“注冊人員異常”或“注冊人員不足”的企業,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在標注期間,這些企業不得申請辦理任何資質許可事項,包括增項、升級、變更、合并、重組、分立等。只有在完成整改后,省監管平臺才會取消異常標注,企業才能重新申請行政許可。
針對借用、盜用、套用職稱證書的問題,通知規定原則上暫停使用外省職稱證書和2010年之前的職稱證書。對于確實需要使用外省職稱證書的情況,必須先到人社部門進行職稱證書認定,并換發河南省的職稱證書。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職稱證書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對于因合并、重組、分立等原因導致企業資質發生變化的情況,通知要求嚴格控制資質的準出和準入。對于轉出資質的企業,將進行全面的資質動態核查;而接收資質的企業必須符合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
這些規定旨在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施工質量和安全,防止不正當競爭和亂象的發生。
上一篇: 港口河海工程咨詢師掛靠價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