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以下兩本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關乎所有建筑與市政工程,必須嚴格執行。
住建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施工現場安全衛生與職業健康通用規范》,編號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同時廢止一大批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這本強制性規范與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密切相關,重點來看第三章[安全管理]和第六章[職業健康管理],建議收藏學習。
住建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編號為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施工質量控制是整個工程建設的重中之重,這本規范1.0.2明確提出: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必須執行本規范。附錄還規定了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建議每一位建企高層、管理層和一線人員熟讀本規范。
兩本規范重點內容如下:
3 安全管理
3.1 一般規定
3.1.1 工程項目應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3.1.2 施工現場應合理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標語和標牌,標牌設置應牢固可靠。應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層面、危險區域以及主要通道口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3.1.3 施工現場應根據安全事故類型采取防護措施。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組織整改。
3.14 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吊裝、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3.2 高處墜落
3.2.1 在墜落高度基準面上方2m及以上進行高空或高處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處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
3.2.2 高處作業應制定合理的作業順序。多工種垂直交叉作業存在安全風險時,應在上下層之間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嚴禁無防護措施進行多層垂直作業。
3.2.3 在建工程的預留洞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等孔洞以及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1.2m的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和溝、坑、槽等邊沿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嚴禁隨意拆除。
3.2.4 嚴禁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構件及管道上進行作業或通行。
3.2.5 各類操作平臺、載人裝置應安全可靠,周邊應設置臨邊防護,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施工作業荷載嚴禁超過其設計荷載。
3.2.6 遇雷雨、大雪、濃霧或作業場所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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