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建廳下達了申報、審批資質在2023年12月31日后需求恢復建造師人員數量,這一政策會直接關聯到建造師人員的需求關系,同時也明確業績核定方式;下面325建筑網小編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規范企業資質審批。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由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實施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權限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事項(資質類別詳見附件1),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受理不屬于本層級許可的建設工程企業相關資質審批業務,在此之前已受理未辦結的,2個月內完成審批辦結;在此之前已受理并反饋審查意見明確不予許可的,不得再次受理。對各市(州)、貴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對企業依法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注銷或撤回、撤銷資質證書,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遺失補辦和2023 年12月31日前資質證書有效期到期需延續的,由各資質核發部門負責實施。
二、強化建筑業企業注冊人員考核。企業申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企業用于資質申報人員須是本單位人員,相關人員應與企業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存在勞動爭議的不得用于資質申報。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許可機構對使用頻繁變更人員(1年內2次及以上出現在不同企業人員)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動態核查企業資質情況,對違法違規相關行為記錄發布。
三、明確業績核定方式。申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和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業績未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并報企業資質申報系統。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顯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