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的資質分為三個專業類別,包括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以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這些資質的甲級和乙級分別由省級自然資源廳審批和監督管理。
現在,我們來看一下甲級資質的要求。對于施工和勘查設計專業,需要具備資源與環境類、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級和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五人,而高級技術職稱人員至少要有十人。而對于監理資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總數至少要有三十人,其中高級和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五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至少要有五人。
而對于乙級資質,監理和勘查設計專業至少需要十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至少要有三人;而施工專業則需要至少二十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五人。
資源與環境類相關專業包括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礦產、地質勘查、地質勘探、地質學等專業。而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則包括巖土工程、結構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工程等。
總結一下,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的資質需要符合上述條件,不同的資質級別和專業類別都有相應的人員要求。如果你對這方面有興趣,可以繼續深入了解這些專業,為未來的資質申請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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