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浙江省人社廳咨詢“一級建造師可以作為中級評高級職稱(副高)嗎”,官方作出回答。
一、標題:一級建造師可以作為中級評高級職稱(副高)嗎?
內容:一級建造師能作為中級職稱證書評高級嗎?中級職稱是2020年評下來的,公路一級建造師是2019年考取的,現政策可以用一建作為評高級的開始時間嗎?可以的情況,我就是2024年可以評高級嗎?
答復內容:您好。根據我省《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浙人社發[2018]128號),取得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師職務。聘任年限達到申報高級工程師年限要求,且符合其他申報條件,可以申報高級工程師。
?此前,湖北省住建廳發布了《建筑工程專業職稱申報常見問題解答(2022年版)》。
二、其中一個問題是:
問:2018年取得了一級建造師,現在可以申報對應專業的副高嗎?
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鄂人社發〔2018〕30號),取得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視同取得建筑工程專業中級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但還需要滿足評審條件中學歷資歷、能力業績等條件。2018年取得一級建造師,因年限未滿五年,2022年不能申報副高。
查看全文:取得一級建造師,可以申報副高嗎?
職業資格對應職稱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發布了《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
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此后,31省市相繼發布對應目錄。
截至目前,31省市均發文: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省級目錄,取得目錄內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27省市(廣東、北京、天津、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青海、江西、寧夏、河北、新疆)明確:一建對應工程師職稱,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職稱。
其中,陜西、寧夏、甘肅、山西、山東、黑龍江、天津、遼寧、貴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還明確:職業資格證書可一證兩用,與職稱證書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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