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住建部57號部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不過目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目前還沒有發布。?
目前黑龍江、云南、江西、西藏住建廳已經先后發布公告,住建部發布新檢測資質標準之前,將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申請業務。
具體如下:
關于停止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業務辦理的公告
第1598號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設部公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同時廢止。省住建廳決定自3月1日起停止受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業務,待住建部發布新的檢測資質標準后,再行受理檢測資質審批業務,特此公告。
附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28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云建建(2023) 17號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滇中新區規劃建設管理部,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有關要求,積極回應行業關切,依法依規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審批相關業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2023年2月28日18時后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申請業務(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業務,按照原法規和流程進行審批)。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據新規調整完善本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審批業務系統,盡快開展相關資質審批業務,具體開始時間另行通知。
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
咨詢電話:0871-64320971。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27日
關于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贛建審批〔2023〕18號?
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贛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鷹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豐城市、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省直有關廳(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積極回應行業關切,依法依規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審批相關業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2023年2月28日18時后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延期申請業務(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業務,按照原法規和流程進行審批)。
二、新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前,到期需辦理延期申請業務的企業,資質證書自動延續。其它變更、注銷申報事項正常受理。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
咨詢電話:0791-86226092。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28日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3〕41號?
各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57號令)有關要求,依法依規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審批等相關業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前,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2023年2月28日24時起,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申請業務(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業務,按照原法規和流程進行審批)。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后,我廳將根據新規調整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審批業務系統,盡快開展相關資質審批業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我廳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由于疫情原因,造成部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過期的,可向我廳報送情況說明并經審核后繼續使用。
聯系電話:0891-6819039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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