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外,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不再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最新!寧波市住建局發布《關于調整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范圍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
免予施工圖審查的低風險廠房、倉庫等工業建筑工程,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15個工作日”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單體建筑面積標準擴大至10000平方米(其他條件不變)。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項目,應當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在開工前將全套勘察設計文件上傳至寧波市施工圖審查系統備案。
各地可以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抽查,抽查費用納入年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預算費用中統一結算。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財政廳等七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重點提出建立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
1.特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前審查。
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工程,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
2.低風險工程免予審查。
對單體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跨度小于12米、且不超過3層,無地下室(為生產、消防需要建設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按照國家標準無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且不屬于氣象部門依法需要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的普通倉庫、廠房等工業建筑工程;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本地實際評估確定的其他低風險工程。
3.一般工程施工許可后審查。
除特殊建設工程、低風險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文件原文:甬建發〔2022〕80號規范性文件登記號:ZJBC16-2022-0007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浙江省調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意見的函》(建辦市函〔2020〕432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七部門《關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建〔2020〕1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范圍通知如下:
一、除《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規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外,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不再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二、為確保建設工程使用安全,依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有關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項目,應當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在開工前將全套勘察設計文件上傳至寧波市施工圖審查系統備案。
三、符合單獨申領施工許可證的低風險項目,按《關于統籌推進施工圖審查和民用建筑節能審查改革的實施意見》(甬建發〔2020〕)112號)繼續執行;其中,免予施工圖審查的低風險廠房、倉庫等工業建筑工程,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15個工作日”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單體建筑面積標準擴大至10000平方米(其他條件不變)。
四、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嚴格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單位主體責任,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風險。各地可以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抽查,抽查費用納入年度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預算費用中統一結算。
五、本通知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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