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發了一篇文章,講了講我對于這一次住建部官方公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看法。
講一些對于這一次新出來的《建筑業企業 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看法!總的來說,對于這個征求意見稿我是強烈反對的。所以我也在那篇文章中好大家講了如何向住建部表達我們反對的意見。
但是今天我和大家想說的是,即使這個《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最終的發布稿和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一致,大家也不必太過悲觀。
曾經我發過一篇文章提到了上海已經出臺了政策,從今年開始的設計圖紙上所有專業都需要蓋章了,而以前只是建筑結構專業需要蓋章而已。
網傳的這個上海市住建委的文件,對于帶證上班的勘察設計人員無疑是重大的利好。
而且從我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來看,目前雖然只有上海出臺了這樣的文件,但是我已經在很多別的省份和直轄市遇到了圖紙上所有專業都要蓋章的要求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分析,注冊證書的需求量并不一定降低的。只不過單純的掛證已經沒有需求了,企業需要的是既有注冊證又真正懂設計的全職人員對設計圖紙進行把關并且蓋上他的注冊章。
所以,如果你是考過了證書,如果你是單純的想找地方掛靠的話,從目前的形勢來看是很難的了,而且這種行為也是我一直以來反對的。但是如果你有證書并且也懂設計的話,你的機會不就來了嗎?
所以說,這一次的資質改革文件本身不是重點,重點是配套的注冊工程師蓋章的制度是不是同步出臺了。如果配套的蓋章制度同步出臺的話,勸退了意圖全職掛靠的考證人員,對于從業人員來說證書不是更有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