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面向社會開展的與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相關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發證活動進行專項治理,將違紀違規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納入“黑名單”。
2021年11月 ,人社部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總量比2017年減少68項,壓減比例49%。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意味著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職業分類、發布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具體實施并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01.“山寨證書”擾亂正常秩序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段時間以來,一些機構和單位以新職業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等名義,隨意舉辦培訓、評價、發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還有一些機構和單位虛假或夸大宣傳,甚至假冒權威機構名義組織培訓、評價、頒發證書等,社會對此反映強烈。
為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誠信,保障國家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規范運行,人社部決定自今年3月起,對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進行專項治理。
02.這些情況將被治理
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是,面向社會開展的與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以下簡稱技術技能類)的培訓評價發證(含線上)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1.1.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有關字樣和標識等情況。是否違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和“職業資格”“崗位合格(憑證)”“專業技術職務”等字樣;是否違規使用國徽、政府部門徽標等標識,以及與上述相關或易產生歧義和誤導的字樣、圖案或水印;是否違規使用本機構以外其他部門或單位的標識等。
?1.2.是否存在虛假或夸大宣傳等情況。有無假借行政機關名義或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部”“原×××部”和“包過”等字樣進行培訓評價發證活動宣傳等。
?1.3.是否存在違規培訓、違規收費等情況。是否存在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是否存在無辦學許可證開展培訓;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是否存在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甚至不培訓(評價)或培訓(評價)走過場直接發證;是否存在惡意終止培訓、抽逃資金等。
?1.4.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誤導社會的炒作和涉嫌欺騙欺詐等其他違法違規情況。
03.建立“黑名單”制度
通知要求對發現的違規違法情況堅決糾正查處。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媒體報道和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典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處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將違紀違規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納入“黑名單”,對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發證活動實行常態化管理。
上一篇: 2022年碳-排-放證書有用嗎?
下一篇: 陜西造價工程師證書掛靠多少錢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