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收到了一位學生朋友的來信咨詢,他本人現在正在上研究生二年級,按照計劃明年年六月份就要畢業找工作了,他之前遇到了一名證書中介,被人慫恿之下,報考了二級造價師證書,拿到證書之后就在去年9月份在那個中介的安排下,找了一家公司掛證,簽的協議是兩年,也就是到明年的9月份才到期,當時這位學生朋友就覺得上學期間能有一筆收入挺好的,至于還沒畢業就有社保繳納記錄會給自己帶來什么麻煩則沒有考慮。
結果到研二下班學期開始找工作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是明年六月份畢業,不出意外的話最晚7月份也要去新單位報道了,但是他掛證書的單位9月份才能給他辦理社保停繳,也就是說,他很有可能在入職新單位后被人力部門檢測出有在繳社保而無法辦理入職!
這位學生朋友這才慌了神,于是聯系了掛證公司想要提前解約,但是掛證公司的人力部門以合同未到期為由,要求他支付一筆違約金,對于一個還沒畢業的學生來說,這筆錢不算少了,因此這名學生朋友非常糾結該怎么辦,想要讓我幫忙出個主意。
對于這位朋友的遭遇,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能幫他逐一分析對策,首先我問他目前是否已經找到了工作?如果找到的話,最好和對方人力部門咨詢一下,新工作是否有實習期,實習期內是否繳納社保?如果有實習期且期間不給辦理社保的話,那么就可以打個時間差,等9月份掛證公司把社保封存后再轉移到新公司即可。
其次如果入職公司比較正規的話,即便在實習期也會給員工上社保,這樣就只能再次和掛證公司協商,看能不能提前結束合同,把社保封存,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按照之前合同約定的未使用時間退一部分的證書掛靠費用。
最后如果掛證企業死咬不放的話,那么就只好自己向主管部門舉報自己掛證,然后通過主管部門強制執行證書注銷流程,畢竟掛證這件事兒本身就不合法,即便個人和企業有合同約定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過這樣做也是有不利后果的,那就是一但被主管部門核實存在證書掛靠行為,那么持證工程師證書注銷不說,還得進入行業誠信黑名單3年,期間不得在次申請注冊,3年之后即便可以重新注冊證書,也會因為之前的黑歷史而成為主管部門的重點關注對象,可謂殺敵一千四損八百,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建議采用這一策略。
其實像這位學生的遭遇絕非個案,現在很多證書中介機構為了多賺錢,都會把涉世未深的學生們當做忽悠對象,慫恿他們去考一些報名條件不算太嚴的證書,例如二建、二造等等,而學生們只看得到眼前對于他們而言不菲的掛靠費,而看不到證書掛靠對于自己未來職業生涯的影響,據我所知就有好幾個學生朋友,因為畢業后存在證書掛靠行為,入職單位因為無法給他們辦理社保繳納而被解約,就為了一點點的掛靠費,錯失了寶貴的以應屆生身份進入大型國企央企的機會,你說冤不冤?
天上永遠不會掉餡餅,砸到你頭上的,只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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