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住建局通報了關于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檢查情況。
11個項目及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9個項目及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還有1個項目的總監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采取非現場考勤方式,提供虛假實名制考勤數據予以通報批評。
接下來:
未經備案采取異地實名制考勤的項目一律認定為提供虛假現場實名制考勤數據,按照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凡發現實名制考勤照片數據為非施工現場考勤的,均應認定為實名制現場虛假考勤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對相關單位、人員予以行政處罰。
考勤設備商將實名制考勤現場照片數據替換、篡改等修改原始數據上傳至平臺的,經查實一律視為數據造假,清出全市實名制考勤設備商名錄,情節嚴重的報省住建廳建議限制全省準入。
文件原文: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領域
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檢查情況的通報
蘇住建建〔2021〕35號
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張家港保稅區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場綜合檢查暨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檢查的通知》(蘇建函建〔2021〕162號),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市住建局組織開展了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作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18號)、《關于印發〈江蘇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住規字〔2019〕4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21〕118號)等文件精神,檢查組對照書面臺賬和實名制系統數據對參建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考勤數據、建設單位向項目工資專戶撥付資金、按月結清勞務人員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落實總包代發制度、農民工考勤工資代發數據等15項檢查內容進行量化考核。
本次專項檢查共抽查250個在建項目,從檢查情況看,各單位積極落實項目實名制登記、現場管理人員及農民工考勤管理、開設工資專戶并由銀行代發工資等各項規定措施。但是,檢查中發現仍有部分單位實名制工作落實不到位,主要表現為:
1.個別項目農民工實名制考勤設備未關聯“蘇安碼”現場準入功能。
2.參建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未嚴格落實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天數未達考核標準。個別參建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采取非現場考勤方式,提供虛假實名制考勤數據。
3.部分建設單位未按要求向施工總包企業項目工資專戶存入工資資金。
4.實名制系統農民工考勤數據(天數)與工資代發數據(金額)欠缺關聯性。
5.部分施工單位未及時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施工現場考勤工資發放表、月度銀行流水等資料不齊全。
6.部分項目未落實總包代發制度,按月足額發放工資金額偏低。
7.部分項目未按照《蘇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標準化臺賬參考文本》要求歸檔臺賬資料。
二、檢查結果通報
(一)對下列落實情況較好的項目及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1.(姑蘇區)項目名稱:蘇州市不動產登記檔案館綜合樓;
建設單位: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監理單位:蘇州建園建設工程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單位: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2.(高新區)項目名稱:蘇地2020-WG-46號B地塊項目施工總承包;
建設單位:蘇州市盛瀾美科房地產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江蘇天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蘇州建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高新區)項目名稱:蘇州科技館、工業展覽館土建、安裝總承包工程;
建設單位: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城市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監理單位:蘇州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蘇州第一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4.(吳中區)項目名稱:蘇地2020-WG-2號地塊項目1-4#、5#、6#樓,1#配電房開關站、地下室汽車庫;
建設單位:華潤置地(蘇州)實業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公明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澤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5.(相城區)項目名稱:蘇州明緯科技有限公司1#車間大樓、2#倉庫大樓、3#生活樓、4#制造A棟(含連廊)、5#制造B棟(含連廊)、6#門衛1、7#門衛2、8#輔助用房1、9#輔助用房2、10#高壓室及配電房、11#開閉所、12#發電及配電房、13#地下泵房及水池;
建設單位:蘇州明緯科技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天獅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南通五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6.(工業園區)項目名稱:DK20180101地塊 (啟迪設計大廈)項目施工總承包;
建設單位:蘇州玖旺置業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蘇州二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7.(吳江區)項目名稱:吳江區同里鎮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項目;
建設單位:蘇州市吳江區同里鎮人民政府;
監理單位:蘇州市長誠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吳江市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昆山市)項目名稱:1#-4#生產廠房、5#高壓配電房;
建設單位:昆山市工業技術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術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
監理單位:江蘇中昱琨城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五環建設有限公司。
9.(常熟市)項目名稱:現代制造服務業基地項目;
建設單位: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天獅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圣峰建設有限公司。
10.(太倉市)項目名稱:太倉市城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
建設單位:太倉市碧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卓越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太倉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1.(張家港市)項目名稱:張地2018-B24-A號地塊項目1#-3#、5#-13#、15#-17#,地下車庫(含人防)工程? (本次申請不含幕墻、室內裝修、室外配套工程);
建設單位:張家港市金廈房地產開發公司;
監理單位:江蘇眾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鹿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對下列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及實名制工作情況較差的項目及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按規定扣0.6分記入施工企業信用檔案。
1.(高新區)項目名稱:蘇州高新區樂星幼兒園項目-蘇州高新區樂星幼兒園土建安裝工程;
建設單位:蘇州高新區(虎丘區)獅山街道、橫塘街道建設管理服務所;
監理單位:蘇州涵熙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蘇州道普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2.(高新區)項目名稱:梅里埃新建廠房項目;
建設單位:梅里埃(蘇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中SH工建設有限公司。
3.(相城區)項目名稱:蘇地2019-WG-41號地塊項目-1#住宅,2#住宅,3#住宅,4#住宅,5#養老用房,7#住宅,8#住宅,9#住宅,配電房1開閉所1,配電房2,門衛1,門衛2;
建設單位:蘇州美正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相城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上海嘉實(集團)有限公司。
4.(工業園區)項目名稱:DK20190042地塊1-10#住宅,1#配電房、垃圾房,2#配電房、開閉所,門衛,地庫施工總承包;
建設單位:蘇州鴻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建華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單位:南通宏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5.(吳江區)項目名稱:蘇州灣大數據智慧產業基地項目(二標段一期);
建設單位:江蘇亨通數云網智科創園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卓越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興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6.(昆山市)項目名稱:5#數據中心樓、6#數據中心樓、7#柴發樓工程;
建設單位:昆山興坤物流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東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ZT五局集團有限公司。
7.(常熟市)項目名稱:常熟市2020B-008地塊住宅用房及人防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常熟榮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江蘇建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中柢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8.(太倉市)項目名稱:蘇州寶龍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寶龍城市廣場三期商業及辦公用房項目;
建設單位:蘇州寶龍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蘇州智達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海順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9.(張家港保稅區)項目名稱:張地2018-B32-ABC號地塊-1#,2#,5#,6#,7#,8#,三期地庫;
建設單位:張家港保稅區鑫悅房地產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上海新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ZT二十二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三)(吳江區)項目名稱:松陵鎮云龍路南中山南路西項目二期(朗詩新廣場)(2.1期),蘇州中潤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監宋濤,專業監理工程師黃超,采取非現場考勤方式,提供虛假實名制考勤數據予以通報批評,并按規定扣0.6分記入監理企業信用檔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把農民工工資支付及實名制工作列為重要工作內容,強化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 進一步提升我市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質量,扎實做好根治欠薪各項工作,要根據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考核細則要求,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各市、區要高度重視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加強整改,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對檢查中情況較差的項目加強監管,督促相關企業盡快整改到位,同時要做好項目實名制培訓工作。
2.各參建單位項目管理人員原則上均應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實名制通道的固定考勤設備上進行現場人臉實名制考勤,因施工條件確實不具備安裝現場固定考勤設備的項目,施工單位應主動至項目屬地主管部門進行安裝異地實名制考勤設備信息備案,未經備案采取異地實名制考勤的項目一律認定為提供虛假現場實名制考勤數據,按照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蘇州市建筑業從業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已新增項目管理人員實名制現場考勤照片上傳查詢功能,各市、區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系統數據抽查等方式對參建單位管理人員實名制現場考勤照片數據的真實性進行研判,凡發現實名制考勤照片數據為非施工現場考勤的,均應認定為實名制現場虛假考勤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對相關單位、人員予以行政處罰并抄報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將階段性對相關企業、人員予以市級層面行政處罰。
4.蘇州市實名制考勤設備商名錄內的各設備商應負責將參建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考勤照片準確、及時、真實地上傳至平臺,并做好相關數據備份。考勤設備商未能準確、及時地將考勤照片數據上傳至平臺,不滿足考勤設備商服務規范標準的,暫停3個月以上新項目對接數據并限期整改;考勤設備商將實名制考勤現場照片數據替換、篡改等修改原始數據上傳至平臺的,經查實一律視為數據造假,清出全市實名制考勤設備商名錄,情節嚴重的報省住建廳建議限制全省準入。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