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來源:浙江人事考試網
近日,浙江人事考試網發布《2021年監理考試違紀處理公告》,對來自5個考區的18位違紀考生擬處理意見如下…
涉及違紀行為:
1、攜帶通訊工具/手機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 (14人)
2、攜帶考試相關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 (4人)
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1人)
2021年5月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違紀違規擬處理公告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簡稱第31號部令)第十七條規定,現將我院對2021年5月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中已認定違紀違規考生的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各考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將依法依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聯系電話:
杭州:0571-85456079;寧波:0574-87132080;
溫州:0577-89090505;金華:0579-82466697;
舟山:0580-2281692。
附:2021年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意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