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招投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更加嚴厲。對于此類情況,325掛靠網的編輯已整理出25種情況,這些情況被確定為非法招標。在招投標過程中,您應該格外小心!
包括“預先安排的投標人中標”在內的六種情況被認定為虛假標書。
確定了包括“談判和議定的報價”在內的十種情況作為投標人的串通投標。
在投標評估中,包括“與投標人的私人聯系”在內的五種情況被認定為串通,另外四種情況則被視為偽造。
25種情況被認定為非法招標
投標人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的,是虛假投標或者與投標人串通的行為:
1.事先同意投標人中標;
2.與特定投標人協商降低投標價格或提高投標價格,然后在中標后給予投標人或投標人額外補償;
3.截止投標日期后,允許特定投標人替換招標文件或更改招標文件的內容;
4.明確或暗示投標評估委員會的成員傾向于進行審查;
(五)以脅迫,勸說,補償等方式,使除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使中標人放棄投標;
6.已經進行了勘測,設計,建造和監督活動,或者已經購買了材料和設備,然后組織了招標。
如果投標人有以下十種情況之一,則是投標人串通投標的一種行為:
1.投標報價經過商定;
(二)采取聯合行動或不正當競爭手段將其他投標人排除在外的;
3.同意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放棄投標;
(四)同一單位,同一人持有不同資格的投標人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
5,不同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材料或招標材料混合;
6,對不同投標人的資格審查申請書或招標文件中的錯誤或遺漏是一致的;
7,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同,或投標報價經常出現差異;
8,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規定的項目管理人員具有相同的人員;
9.資格審查申請書或招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或來自同一電子文件;
10.不同的投標人使用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資金支付投標保證金。
如果競標評估委員會的成員在以下五種情況之一中接受他人的指示或尋求利益,那就是競標評估中的合謀行為:
1.私下聯系投標人;
2.廢除投標書,但不廢除投標書;
3.對于特定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的重大差異,請提出符合評估條件的意見
(四)對除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提出不公平的審查意見;
5.向他人披露招標文件的評估狀態,中標人的推薦狀態以及其他與評估投標有關的信息。
投標人都是投標中的欺詐行為:
1.以他人的名義競標;
2.提供虛假的業績,財務狀況,信用證等材料;
(三)違反規定使用其他單位的人員或者項目負責人,總管理工程師和在建項目的其他人員使用;
(四)使用虛假的營業執照,資格證書和其他行政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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